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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葵花 本人因修煉法輪大法於99年9月被非法拘留關押後被送勞教所一年多。我在勞教所說所寫的“保證”或“悔過”和“揭批書”等邪悟的語言和行為全部作廢。珍惜修煉的機緣,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8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9/29/372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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