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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譚芳 我是一個在勞教所裡走過彎路的修煉人,做了一個修煉人不該做的事,釋放後才知道自己犯下大錯,經同修的幫助寫下嚴正聲明:在勞教所裡,高壓下,神志不清時寫下的所謂“保證書”、“悔過書”以及所有說過寫過的,凡是對師父及大法有傷害的一切全部作廢。全盤否定一切邪惡舊勢力的安排。堅定不移地走師父指引的修煉路。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9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2/373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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