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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世賢 我到北京上訪,在看守所非法關押17天,兒女們代簽了“三保書”;在公社洗腦班非法關30多天,本人簽了“三保書”;在其它地方關一個多月,簽了“三保書”和在鎮上寫了“保證書”,這些都是邪惡強迫我干,一律通通作廢。我要隨師正法,做好大法中的一個粒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8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2/373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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