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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崔芬 1998年八月我很有緣得到大法,我受益非淺,深知大法好,李洪志老師好,但因2000年12月有學員進京上訪,留下店舖我看管,邪惡看見學員進京上訪怕我也進京上訪,2000年12月28日邪惡到店裡把我帶進派出所,迫我寫“悔過書”,因我當時學法不深,怕被邪惡送進看守所,所以寫了一些不該寫的“悔過書”,不是真心寫的。 現我鄭重聲明,我寫的所謂“悔過書”一律作廢。為了洗刷自己的污點,我堅持放下各種執著,多看書學法,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工作,堅信師父話,“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渡世人”,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9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3/374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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