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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蘭炯華 我和同修發真相材料時,其中一個同修被邪惡抓走。在邪惡的殘酷迫害、嚴刑拷打下,此同修說出了我。我被邪惡非法抄家,並抓去審訊三天,逼我寫“三書”。由於自己學法不夠好,悟性低,執著心和怕心作怪,就寫了。過後我雖然還照常煉功、學法、做大法工作,但總覺得全身很難受,像得了大病一樣。我非常後悔,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為了改正自己做的錯事,我要求在《明慧網》上聲明:我給邪惡所寫的“三書”和所說過不利於大法的話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我一定加緊學法煉功,做好大法工作,跟大法走,不再受邪惡所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9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6/375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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