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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馬梅菊

    我於2000年11月28日去北京正法,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二年。入所後沒有認清隊長和“幫教”人員的偽善,接受了邪悟,做了作為一名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今年7月我回家後,看到了師尊的講法和“天安門自焚”的真相,我清醒了。我從現在聲明,我在勞教所所說所寫的違背大法的“材料”全部作廢。我以後要堅定修煉大法,緊隨師尊,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9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6/37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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