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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彭繼純

    我於2000年8月15日晚9時許,被邪惡從家中抓進市公安分局一科刑訊逼供整一夜,我承認了在全市粘貼的所有法輪功真相傳單都是我一人所為。從他們的問話中我明白了是被他人檢舉,第二天傍晚將我送進看守所,非法關了77天後,在不情願的情況下我寫了“悔過書”才被釋放、並交保釋金3千元。回家後通過學法我明白了,作為大法弟子做了一件絕對不能做和不應該做的事,我悔恨萬分,通過一段時間的思考,我覺得只有放下包袱,重新投入到正法洪流中,並跟上正法進程,才是唯一可行的。2001年9月2日在郊區散發真相資料時被壞人舉報,我即時走脫,當天下午離家出走到農場挨家向人講真相,我和老伴被分局一科警車一路在後面追著。我們現在被迫流離失所,生活十分困難,但我們沒有放棄或停止學法煉功、發正念和做講清真相的事。法輪大法是萬古難遇的正法修煉,我決心一修到底,決不辜負偉大師尊的慈悲苦度。因此我鄭重聲明:在看守所寫的“悔過、認識”統統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8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7/37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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