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遼寧瀋陽李淑英
1999年所寫“公安六條”,“退出非法組織”等保證書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書面和口頭保證全部作廢。
簽名:山東濟南劉品傑,張興武,劉玉傑,張海燕,李振芳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75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