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秦翠霞 我2001年11月被惡警非法抄家、拘捕,由於堅修大法心不動,被非法判處三年勞教。在勞教所裡,被強制洗腦,不讓睡覺,車輪式的灌輸邪悟。由於學法不深,被邪惡鑽了空子,走向邪悟。被矇蔽了一年半才清醒過來,深感痛悔,對不起恩師的慈悲救度。從新回到正法中的我,感謝師父救度之恩,給我彌補的機會。所以我特此發表嚴正聲明:被矇蔽後所說、所寫的一切作廢。今後一定加倍彌補,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不辜負師父賦予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9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7/37620.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