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君芳 99年7.20至今,全家被迫流離在外。由於惡人舉報,我們全家被抓兩次、抄家兩次。2000年5月,在派出所和駐京辦,我在高壓下,違心地寫了“保證書”。雖然沒有寫對大法和師父不敬的話,但那也是對邪惡的妥協,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我心中對大法、對師父無比的尊敬,這就是我一生中要找的,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心中很內疚、悔恨。在此聲明所寫的“保證”全部作廢。在正法洪流中,加倍彌補,講真相,救度眾生,緊跟慈悲偉大的師父,直至法正人間。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9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9/37741.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