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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旭陽 本人因修煉法輪大法,於2000年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在此期間,由於自己修得不紮實,加之怕心較重,在邪惡舊勢力的迫害下,有意接受邪悟,誤入歧途。這兩年時間中我一直在反思自己的所作所為,覺得自己也掉了很遠的隊。在此我做出嚴正聲明:在勞教所寫的“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以及所謂的“悔過材料”一律作廢。加倍彌補由於我的邪悟給大法及大法弟子帶來的損失及傷害。我將按照師父的要求,認真學法,發正念清除邪惡,盡已所能向世人講清真相,努力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0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13/379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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