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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黃麗薩

    我於1996年喜得大法。在得法前,我身體患有多種疾病,如嚴重風濕關節炎等,行動不便,苦不堪言。是偉大的師父把我從苦海中救了出來,使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諦和做人的意義-返本歸真。我的身體越來越好,同時我按照真善忍宇宙大法要求自己,心性也在不斷提高。只做好事,不做壞事,處處與人為善。

    1999年7月22日,中共中央個別當權者為了私利,利用手中職權,動用公、檢、法迫害、誣陷法輪功及師父。2000年4月和6月,我兩次進京上訪,被當地公安局非法勞教一年。9月14日送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惡警要求我接受洗腦,我都予以拒絕。隨後,他們把已洗腦的人找來與我“切磋”。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紮實,有了很多執著心,有求之心,追求上層次之心,沒在法上認識法,聽信他人之言,因此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寫了“悔過書”。11月份悟回來,痛悔不已,給勞教所寫了作廢聲明書。重新開始堅定修煉。

    2001年8月14日,單位派人把我送到公安局,我卻沒有過好關。公安人員問我:“還去不去北京上訪?”我說:“我已去過了,不去了。”又問我:“去不去發傳單?”我說:“不去。”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要煉。”他們又把我關進了看守所。一個月後,父母保我回家。當天單位開會,要我答應那三條,我也沒悟到,同時滋生了求安逸之心,有很多執著心也出來了。就答應了前二條,第三條我不答應,堅決要煉功,他們也就說“你煉就煉吧。”後又在協議上簽了字。真是慚愧啊!當我漸漸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後,越來越對當初回家的簽字協議感到難受。對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愧對師父、愧對同修。為此,我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寫、所說、所簽的字,一切『悔過書』、『協議』等等通通作廢!”我要堅定修煉,在正法的洪流中洗刷掉自己的污點,證實大法,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助師世間行。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5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21/38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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