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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崔文霞 我已修煉法輪大法三年了,在2000年,為了證實大法出去煉功,讓世人知道大法的真實面貌。當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沒站在法的基點上認識法,所以就違心的向公安局寫了“保證書”。經過這一年多的繼續修煉,認識到了自己的所為是嚴重的破壞法。所以我嚴正聲明,我所寫的“保證書”作廢。今後一定要“以法為師”,緊跟師尊的正法進程,加緊時間救度眾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0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13/379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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