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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孫寧

    我曾在派出所寫好的“三不”書上簽過字。通過學法使我認識到:修煉是嚴肅的,作為大法弟子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痛感自己對大法有過。現聲明在派出所的簽字作廢。今後決心多學法,在講清真相與正念除惡中挽回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9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13/37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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