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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錫珍 我2000年去北京正法被惡警非法關押15天,日後,居委會、派出所到家威逼我寫“保證”,我說不會寫,他們就叫老伴、小孩寫,邪惡之徒們又寫材料叫我簽名。簽名後我感到痛心,真是慚愧,無地自容。由於沒學好法被邪惡迫害,給大法造成損失,為此,我嚴正聲明:以前別人替寫的、我簽名的“保證”全部作廢。今後堅修大法心不動,用生命去維護大法,加倍彌補過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8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22/384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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