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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邵鳳蘭

    我修煉大法有四年多了,在2002年3月至6月,邪惡來我家迫害時,我丈夫和親友與邪惡配合,簽了字,親友把我的像片送到派出所,我嚴正聲明他們所做、所為全部作廢。全面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堅定地維護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0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23/38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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