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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春慧 2002年3月12日我在市公安局局被逼迫所寫的決裂書及按的手印現徹底全部作廢失效。我是在邪惡之徒的威逼恐嚇的情況下違心所寫,是不情願的。對不起恩師給予我的一切,對不起自己來此世間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神聖職責。我現在深知寫過此書的嚴重後果,所以再次鄭重聲明自己在市局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詞全部失效作廢。我將加倍彌補自己給師父與大法所造成的巨大損失,洗刷修煉路上留下的污點,跟上助師正法進程,重新做一名堅修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0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28/388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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