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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尹麗萍 由於自己學法不精進,在矛盾中暴露出各種私心,於2001年4月在法庭上同愛人離婚時,沒有把自己當成煉功人,在法庭上當著雙方同事、朋友的面說自己“不煉功了”,而且還在筆錄上印上了自己的手印。現在我一直為此事後悔,認為自己不正的言行給大法造成了極不好的負面影響。我現聲明:我在法庭上說的所有關於我“不煉功”的話及筆錄上的文字全部作廢。今後應按照一個大法弟子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跟上正法進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0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18/382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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