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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湯文蓉

    國慶前夕的一天,邪惡之徒突然闖進我家中,叫我在一張“條子”上簽字,並問我是否還在煉法輪功?當時我很堅定地回答:還在煉!事過兩天,邪惡之徒又闖進我家,強行把我誘騙到拘留所,又強迫我簽字。當時我斷然拒絕簽字,我要求見公安局長,為甚麼把我無故地送進了看守所,他們跟本不理會,並說如果不簽字,就要給我用刑。在拘留所裡我親眼目睹惡警利用那些人渣來折磨大法弟子,給大法弟子用各種各樣的刑。由於自己正念不足,有了怕心,二十多天後,由我家人代寫了一個所謂的“保證”,才放我回家。回到家後,通過進一步學法,特別是學了師父的新經文後,意識到,自己的所想所作都是不符合大法的,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這次的教訓對我來說是深刻的。在此我鄭重聲明,我在拘留所的所想,及家人代寫的所謂的“保證”通通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負面影響,做一名合格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0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30/388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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