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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福霞

    我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因到天安門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非法抓到派出所,我因為怕心和放不下親情,在它們的逼迫下寫了“保證書”,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很對不起老師,對不起同修。現在我公開聲明,我所說、所寫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我還要多謝老師給我悔過的機會,我以後要堅修大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0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28/388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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