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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段長越 我於2002年6月13日參加了非法審判大法弟子的法院開庭,為大法弟子發正念,被派出所抓進看守所,又於7月12日把我送進洗腦班,邪惡辦班的人把房間擺滿污蔑大法的圖像和罵大法的收音機,他們從早上七點半到夜十點、甚至一兩點才讓睡覺。開始我的頭腦還清醒不簽字,他們又恐嚇我,用邪悟了的叛徒搞車輪戰,不讓睡覺等等威脅我,後來怕心出來了,執著心重,不願聽也不願意看,想回家,一念之差忘記了“法”,忘記了師父的話,在他們威嚇下糊里糊塗簽了字,現在想起來心痛,對不起師父,也對不起自己 ,現在嚴正聲明,我在洗腦班所寫的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一定要堅定正念,學好法,緊跟師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0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28/388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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