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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榮遠芳 我是退休幹部。1999年10月26日去北京想向信訪辦反映一下我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的情況,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好!快到天安門時,被天安門派出所的警察二話不說就帶走關了起來。後由當地派出所和單位接回。由於當時沒學好法,執著心很重,在壓力下寫了“保證書”。當時用了變異觀念去對待。回想起來非常痛心,辜負了師父為我的承受和慈悲苦度,沒珍惜好萬載難逢的機緣,給大法抹了黑,也是我自己的最大恥辱。今後我一定抓緊學法,事事以法來衡量。在此特發表嚴正聲明:我要堅決修煉法輪功,以前寫的“保證書”作廢。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9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7/392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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