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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志君 99年7.20邪惡迫害大法初期,我違心地簽了“保證”的字。2000年5月被非法關押時,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被強迫在“協議書”、“悔過書”上按手印(當時不知道是“悔過書”)。後來上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勞教一年半,期間都是堅定地證實法。在此嚴正聲明:錯誤的簽字“保證”、神志不清時在“協議書”、“悔過書”上按的手印作廢。全面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1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7/392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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