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李華
我叫李華,60歲,在佳木斯居住。99年10月進京上訪被抓關進看守所,在他們的逼迫下,寫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保證書,現聲明作廢!跟隨師父修煉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月3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3/7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