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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耿美英 1997年農曆七月七日,開始修煉法輪佛法。2001年12月16日,由壞人出賣,被縣公安局第二次綁架拘留三個半月。2002年3月30日被非法送進勞教所,強化洗腦,罰款5537元整。因學法不深,心�堮I藏著對老伴兒(不能自理、無人照顧)的執著,在邪惡“幫教”(叛徒)斷章取義、謊言邪說、軟硬攻心、高壓迫害下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能說、不能幹的事:寫“四書、匯報信”。2002年4月13日老伴兒終於被殺人不見血的江氏邪惡之徒奪命而去。當天親戚托人把我從勞教所接出,去處理後事。強制改變不了人心。我整好行裝、擦乾淚,又迅速回到了助師正法、精進修煉的洪流中。 今天我嚴正聲明: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助師正法中,我要堅定實修、加倍彌補損失,向世人講清真相,緊跟正法進程。(現在邪惡之徒不甘心,還四處打聽我的下落)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0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8/392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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