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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榮彥、李榮霞、史全福、商俊彥 99年7.20以後,由於學法不深,在邪惡逼迫下,違心地寫了“保證”,對不起師父,現在聲明所寫的“保證”作廢。以後深入學法,發正念,講真相,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個堅定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4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1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0/393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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