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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江鳳雲 我是從96年1月15日開始修大法的,在得法那天起就下決心一修到底。99年7.20江澤民一夥流氓集團開始破壞大法,就把我們煉功點給破壞了。後來我就在家自己煉,一天我正打坐看書,就聽見外面有人叫門,我把書藏到床底下。我一開門是派出所小楊,他進屋後說:有人說你還煉功呢。說著他就看見了床上的一張真相材料。我說那是我撿的,他就翻了起來,把我的書也翻出來了。他把我帶到派出所,進去的時候我就和他們講理,後來孩子都到派出所叫我回家。派出所所長不讓,說得寫“保證書”並拿一千元錢才能回家。我沒寫,當天沒讓我回家。第二天我誤認為那是白紙,寫那兩句話不算甚麼,就寫了,還拿了五百元錢。 後來我看見了師父的經文,才醒悟過來。我錯了,我對不起師父的教導,我學法不好,沒有把法學透,我以後要努力學好法。現聲明我在派出所寫的“保證書”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0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0/30/3886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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