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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文和 今年六月的一天晚上我在散發真相材料時,被惡警抓去,非法關押我長達十八小時。在脫離魔窟之前,邪惡逼迫我的家人交納罰款(3000元)、“簽名”、“保證”,在情急中我也在看不清內容的兩個表上簽了名。為了不給大法造成負面影響,現嚴正聲明當時我的家人和我個人所說的和簽名一律作廢。我要繼續學法,以法嚴格要求自己,講清真象,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師父的合格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9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0/393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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