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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炳南

    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在政府及公安的威逼、欺騙、高壓之下,未能守好心性,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情。我向它們書面或口頭承諾過:不再去北京上訪,不傳遞資料等。在追查資料的來源時,還說出了同修的名字。事後心�堣@直特別難受,非常痛悔。每當想起此事我就想哭。覺得對不起偉大慈悲的師父,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同修。現在我已經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派出所、辦事處一直在到處找我(因為我去北京上訪後被判勞教一年半,所外執行),以執行江澤民的強制轉化政策:不寫保證就迫害、收監、勞教,強制剝奪大法弟子的信仰自由與修煉的權利,這是邪惡的又一罪行。法輪大法是宇宙的大法,是宇宙的真理。我能得此大法是我生命的最大的幸運。

    為此,我特此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寫、所簽字畫押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做廢。因為那不是我內心的真實表現,是不情願的。

    今後,我一定更加努力學法,堅定實修,在向世人講清真相和揭露邪惡,護衛大法中加倍彌補,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願意為大法付出一切,甚至生命而不足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4/9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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