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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黃淑蘭

    我由於法學得不好,對師父的法理理解得不透。於2002年10月4日帶著一大堆執著去證實法,被抓後判勞教二年,期間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寫了不該寫的“幾書”等書面材料。現在此嚴正聲明所寫“材料”全部作廢。我要重新修煉法輪大法,加倍彌補,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0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39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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