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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春桃 1999年7.20以後,江政府強迫我所寫的所謂“保證”作廢!2001年在公安的威逼下所寫所簽字的,我一律不承認,聲明作廢!我沒有做好,在1999年的高壓迫害下,向邪惡交了大法資料,我非常痛心。現聲明在邪惡威逼下,我所寫所說所做的對大法不利的一律作廢!學法、講清真像、多發正念,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8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8/396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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