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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謝偉民、劉玉林、姚振華 我在於2001年在派出所逼迫下,我寫了保證書。現在鄭重聲明那個所謂的保證書作廢。 強烈請求政府,還李洪志師父的清白!還法輪功一個修煉的環境。讓這偉大的宇宙佛法在中華大地與世界放金光。 本聲明包含人數:3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4/99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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