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緒清 由於我在講清真相中加進了人的私心,被邪惡鑽了空子,因而被非法關押二十天,兒媳幫我寫了不該寫的“保證”。由於不能在法上認識,我簽了字。這是大法弟子不能幹的事,這是對大法的侮辱。我很後悔。現嚴正聲明我所簽的字一律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我要珍惜這千萬年的等待,做一個合格的大法粒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0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1/3981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