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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邸麗華 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在邪惡面前違心的讓別人代寫了“保證書”,自己簽了字,按了手印。師父給予我們很多很多,但在關鍵時刻我卻做出這等事,心理很難過,實在對不起師父。今後嚴格要求自己,彌補自己的過錯,不做有損大法的事,跟上師父正法進程。聲明“保證書”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1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4/395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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