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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丁淑芬 我被迫害情況: 2000年12月被村委會勒索1000元;2001年12月29日被勒索1000元;2001年12月30日再次被勒索500元;城鎮長與村長又先後勒索我590元;2001年3月,城鎮領導和村長把我的房照拿走,威脅我如果第二次進京就作為進京路費。2002年下旬,派出所和村上4個人到我家,問我進不進京,不進京就簽字,進京就抓人,我被迫簽了字,在此我嚴正聲明被迫簽字的“材料”作廢。講清真象,堅定修煉。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1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3/399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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