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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淑珍 2000年在看守所裡關了3個月,家�埵咫H找我表弟替我寫的“保證書、四不”現聲明作廢。還有一次警察到家�塈鋮C個大法弟子都寫一份“保證”交到派出所,不寫不行,我當時寫的“三不”等這一切聲明作廢。以後嚴格要求自己,精進實修,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1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5/399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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