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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菊蘭 由於我沒學好法,講真相、發正念都做得太差,對情這方面放的不太好,為了兒子入黨,被邪惡鑽了空子,做了大法弟子千不該、萬不該的事-寫了“保證書”,和向家人說了不該說的話。特此聲明:以上的“保證書”及派出所的警察到家�媗�我簽的名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奮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1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6/400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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