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秀芳 2002年3月3日下午3時我去農村散發大法資料被抓,非法拘留35天。2002年4月4日左右,在市拘留所寫了“保證書”。我嚴正聲明作廢。無論發生甚麼問題我都要修煉下去的。這個“保證書”是在強制下寫的,強制是改變不了人心的,所以聲明作廢。珍惜修煉機緣,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4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3/39479.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