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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秀梅 我是一名大法修煉者,1999年7.20我走出來證實大法。由於當時自己的正法意識不清,在邪惡的威逼下,違心地寫了所謂的“保證書”、“悔過書”。這都不是我內心的真實表現。我非常痛悔,我對不起師尊對我的慈悲苦度。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我是大法中的一粒子,我要完成好講清真相,救度眾生的偉大使命,不愧為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1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6/396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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