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光 99年7.22後,本人所寫、所說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堅修大法,助師世間行,在此特此聲明! 同時,呼籲世界上所有善良的人們,關注大法,關注在中國發生的一切,給予我們道義上的支持。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4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4/9908.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