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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秀芝 在開十六大期間,警察非法到我家強行把我帶到派出所,因自己學法不深,有怕心,違心地寫了“保證”。現在嚴正聲明,在派出所所寫的這一切作廢。今後,一定要多學法,跟上正法進程,一修到底。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2/398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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