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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麗萍 自天安門自焚事件發生以後,在當地派出所的邪惡壓力下,自己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情,違心地寫了一份“保證”,現嚴正聲明在當地派出所的“保證”無效。今後一定要聽師父的話,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一修到底,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期間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1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9/401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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