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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郭文君

    我九六年至今一直堅修大法,二○○一年八月的一天,單位想送我到洗腦班,被我嚴詞拒絕。在師父的呵護下我離家出走。當天下午單位、居委會、派出所十幾個人從鄰居家後院闖入我的家中抓我,沒抓到我竟然抱走了師父的法像和一盤講法錄音帶,為此我一直很痛心。在外漂泊一個多月後,正值國慶、中秋即將來臨,單位和派出所片警給家人打電話,說讓我回家,以後不再找我了。我信以為真,誰知到家剛剛兩個小時,幾個惡警又到我家說甚麼今天抬也得把我抬走,我說我今天死也不會跟你們走!後來單位領導趕來,他們脅迫單位與家人到派出所寫“保證”,保證我過節期間不出事,才算沒抓我(請同修吸取我的教訓)。事後,我找到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給他講我修煉大法的身心變化和體會,並指出他們的違法行為,問他們為甚麼要讓單位與家人寫“保證”?誰又能保證得了我?他說一旦有事上面怪罪下來,他們可以拿出“保證”來證明他們已經做過工作了。原來他們是為了開托自己。

    在此嚴正聲明,家人與單位的“保證”無效,它根本不代表我個人的意願。同時聲明今後無論甚麼人,甚麼時候做的任何文字,或口頭保證都不代表我個人的意願。修煉是我個人的事,誰也代替不了。做好人沒有錯,我要在修煉的路上堅定走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1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3/40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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