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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潘美榮

    我今年67歲,1999年12月上京正法,剛進旅社就被邪惡所抓,後轉回當地看守所,被迫寫了所謂“保證”。2002年被抓去洗腦班,寫了所謂“認識”。後來居委會要我填了一張表。現在特此嚴正聲明把我所說所寫的一切違背大法的全部作廢。我要堅定修煉,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彌補。緊隨師,做一名合格的大法粒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1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9/397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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