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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朱國蓉 我在勞教所被迫害一年後又被送到洗腦班七個多月,我聲明在那期間我被迫害得神志不清時所說、所寫的有損大法的一切作廢。我要堅定修煉,助師正法,做好師父叫我們做好的“學法、講清真相、發正念”三件事。 (勞教所對我的迫害:罰站,罰蹲,脫光衣服每天站十幾個小時,晚上12點才讓睡覺,不穿勞教服要被打,捆著雙腳反捆雙手蹲幾個小時,吊起來在床上反銬十幾天,腳尖站地,不讓睡覺等)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0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21/398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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