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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麗娟

    我在2002年2月被送洗腦班,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對大法還是不堅定,對於人情面子、還有親情放不下,接受了洗腦。我現在後悔自己沒有堅持,自己覺得很對不起師父,不配做大法弟子。所以我要痛改前非,從1999年7月20日到現在,我在派出所、拘留所、單位、洗腦班、錄像、上電視、所說、所寫的“保證”全部都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1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30/40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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