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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張桂榮

    我在2001年3月被抓,就在釋放當天下午,那些惡警問我,你認字嗎?我說:“我不認字,我也不會寫字”。他們就惡狠狠地拉起我的手,逼著我簽字,簽完字就釋放了。在回家的路上,我的心非常難受,我知道寫了違背大法的言論,是起到了破壞法的作用。我對不起和我們生死與共的大法弟子,對不起時時刻刻為我們極大付出的師父!我從現在聲明:我寫的違背大法的言論一律作廢。我要堅定實修,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2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30/40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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