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陳穎韜
2000年我由於怕心驅使下在齊齊哈爾市龍沙分局政保科寫了悔過書及在新立街派出所寫了保證書。現聲明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廢。
今後在正法進程中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3/7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