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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國華 十六大期間,警察到我家強迫我寫“二不”保證。由於平時學法不深,配合了警察,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我現在聲明在壓力下所說、所寫的有損大法的一切作廢。堅定修煉。今後我要以法為師,堅修大法,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1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2/402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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