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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宋淑華

    2001年6月初,因我妹妹是大法弟子,被抓之後,公安警察到我家調查,抄家。他們寫了一份“上報材料”,說是我的口述,(報告材料內有一句話說我“保證”)實際我沒說這話。當時我的心很平靜,很堅決地要煉下去。書、煉功帶堅決不給他們。同時我和老伴總是慈悲地向他們洪法,講真相,說:大法教人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我煉功後全身的病都好了等等。我認為我的口述,他們給寫的材料很好,讓我簽字,我就簽了。後來我讓他們給我唸唸我聽聽,才發覺他們騙了我。第二天我打電話幾次找他聲明這事,沒找到他們。後來幾次他們又來我家找我,要我的書,煉功帶等。我堅決不給,並表示我不該簽字,不該配合他們。之後我就離家出走了。在此特嚴正聲明,一切不配合邪惡。簽字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1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4/40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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